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境外学士学位条件类别申领的,以其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后首次我市用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时间为准;以其他类别申领的,以其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时间为准);
申请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以在该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记录为准);
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该补贴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补贴申请可在2022-2025年每年发布的申报公告中的具体受理期内提出。
应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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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需用人单位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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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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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类别证明(提交符合条件类别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或境外学士学位)、相应认证或网上查验截图;
(2)初级职称证书、网上查验截图;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证书、网上查验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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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提供的申请人在莞连续申报缴纳工薪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的完税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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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莞企业签订满1年以上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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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银行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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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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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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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引进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已申领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补贴的,不得再申领该补贴。
已申领本科生引进综合补贴的,不得再申领本科生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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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补贴申报通道暂未开放,可留意公众号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