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南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证书使用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南二社工      2018-03-28

为加强东莞市南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所有证书原件、申办原始资料及其重要文件资料的管理,防止遗失并保证按时备案复检等,特制订《东莞市南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证书使用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证书及资料的使用和管理由行政部主管或行政部主管直接委派的专人进行。

第二条 证书及资料的保管范围:

  1. 所有资信文件:评估报告、年检报告等;
  2. 重要文件:如项目文件、管理制度文件等;
  3. 主任或中心主任指定要求保管的文件;

(四)所有由重要机构或组织颁布的证件等。

 

第二章 保管员职责

第一条 建立证书资料目录及相应档案,以便及时查找。

第二条 负责日常管理,保证证书资料的完好无损,防止任何情况下的遗失损坏。

第三条 负责有关证书的申办、变更、年纪、延期等工作。

第四条 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制度办理有关借阅、借用、复印等工作。

第五条 严格交接转移手续。

 

第三章 证书资料的借阅、借用、复印管理办理

第一条 “中心”员工工作需要必须借阅、借用、复印证书资料时,需经过行政部主管同意后,由证书保管员具体负责办理。

第二条 凡借阅、借用证书资料,必须在当日归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归还的,必须经行政部主管同意。

 

第四章 违规责任

第一条 凡因保管不善或借用、借阅手续不齐,导致证书及重要文件资料遗失的,由资料保管员承担补办费用及相关责任。

第二条 凡因借用、借阅人过失而造成的证书资料灭失,由借用、借阅人承担补办费用及相关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文件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经2018年3月25日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即日起执行。

                                                 

 东莞市南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18年3月25日